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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农行浙江分行8宗罪被重罚300多万 近期百万级罚单频出
  • 2019年10月30日来源:中国杭州网

提要:金融监管高压态势依然在持续!今日,又一张大罚单来袭,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农行浙江省分行因8项罪名被罚没316.6万元。这也是浙江银保监局本月来发布的第5张针对银行的百万级大罚单。

金融监管高压态势依然在持续!今日,又一张大罚单来袭,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农行浙江省分行因8项罪名被罚没316.6万元。这也是浙江银保监局本月来发布的第5张针对银行的百万级大罚单。

农行浙江省分行被罚没316.6万元

事涉八项罪名

根据银保监会今日公布的银行处罚信息显示,浙江银保监局于10月21日向监管辖区内的农行浙江省分行作出处罚决定,因涉及8项违法违规事由,浙江银保监局决定没收该行违法所得人民币5.4万元,并对其罚款人民币311.2万元,合计罚没316.6万元。

具体看,农行浙江省分行共涉及“八宗罪”。不难看出,前四项主要涉及贷款违规问题,由于该行贷款管理不审慎,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。主要包括:个人消费贷款及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;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房地产子公司;个人消费贷款及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买股票,且部分员工贷款转借他人使用。此外,还有虚增存贷款问题。

另外几项违规内容中,第五条借贷搭售贵金属投资且部分交易资金为信贷资金、第六条浮利分费及未经授权办理银团贷款业务违反了银保监会“七不准”的规定,《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》明确规定,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浮利分费、不得借贷搭售。

此外,农行浙江省分的违法违规案由还有: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,员工违规保管客户资料、虚构亲属企业财务身份代办业务;平台类融资管理不审慎,向“仍按平台管理类”客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直接对应至项目,实际用于归还母公司借款。

本月已开出5张百万级罚单

重拳整治消费贷领域

新浪财经梳理发现,这已经是浙江银保监局本月开出的第五张百万级的大罚单,前四次如下(以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日期为准):

10月8日,中信银行因个人消费贷被挪用等问题被罚款195万元。

10月10日,富阳农村商业银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4项事由被罚225万元。

10月23日,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因票据、贷款等11项事实被罚款342万元。

10月25日,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因4宗罪被罚款160万元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加上本次农行浙江省份被罚,在这5张大罚单的违法违规事实中,其中4起出现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,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四次,个人消费贷款也出现在了4张罚单之中,其中对中信银行处罚的5项罪名,4项都直指个人消费贷被挪用。

除此之外,10月18日,邮储银行杭州市余杭区支行也因消费贷被违规挪用等问题收到75万元罚单。

浙江银保监局的连番巨额罚单,凸显出浙江对于贷款尤其是消费贷领域违规现象的重视。事实上,今年9月,浙江银保监局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,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,严禁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、楼市以及其它投资性领域。

在该文件中,浙江银保监局着重重申了以下禁止性领域: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;二是严禁流入股市、债市、金市、期市等交易市场;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、信托计划以及其它各类资产管理产品;四是严禁用于民间借贷、P2P网络借贷以及其它禁止性领域等。

文件发出以来,浙江银保监局针对消费贷的连连巨额罚单,正是对这一文件的严格落实。

文|贾谷闻



责任编辑:严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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